一是通过征管系统筛选出873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,摸底了解企业分布及已享受税收优惠情况,预计本年度可为辖区小微企业减免363.26万元。 二是通过税企邮箱发送“致小微企业的一封信”,宣传享受条件及备案手续,结合电话交流、上门沟通、官方微博转载、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宣传。 三是开展大型辅导培训会,深入解读新政策,分析实际案例,现场教授申报操作,全方位解读政策。 四是简化流程,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,企业可在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自行享受税收优惠,年终汇算清缴时再办理备案;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微企业,及时修改定税批文。 五是加强管理,全面审核小微企业汇算清缴税收优惠情况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。 厦门地税局 2014年08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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